西吉县人民检察院
XI JI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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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吉县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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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吉县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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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未成年被害人多元救助,通过当好未成年被害人的“心理医生”和“七彩保护伞”,多维度综合保护未成年被害人,努力做好新时代人民群众“心尖上”的检察。
一、紧靠党委领导,强化救助“组织保障”
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,主动接受人大监督,通过专题报告、信息报送等方式,主动向地方党委、人大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成效。积极争取政府、政法委的关心支持,2021年以来,县政府、县委政法委帮助协调解决23.9万元司法救助金,有效解决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的“瓶颈”问题。
二、发挥职能优势,司法救助送“检察情”
充分发挥职能优势,全力落实检察环节未成年人保护责任。坚持办案与治理相结合,多渠道挖掘司法救助线索,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。2021年以来,对因案致贫、致困的20名未成年被害人及时进行司法救助,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1.9万元,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走出困境;积极回访司法救助对象,让被救助对象时刻感受到司法温情就在身边。
三、努力整合资源,构建多元救助格局
坚持“六大保护”协同发力,联合民政、团委、教育、妇联、社工等组织单位对因案陷入困境的未成年被害人实施综合救助,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综合网络。2021年以来,向相关单位移送社会救助线索16条,争取为未成年被害人发放社会救助金、提供临时监护等,如对5名因案陷入困境的未成年被害人发放社会救助金1000元/月/人,直至被害人成年;进行家庭教育指导;依托社工力量,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、心理测评。
四、开辟绿色通道,点亮民事保护“绿灯”
坚决维护未成年人的生存和发展等民事权利,建立检察官、妇女主任、儿童主任、民政助理员、律师等未保群体信息互通共享机制,搭建未成年人权益受害快速响应传递机制,开辟未成年被害人民事权利保护的“绿色通道”。如我院主动与县司法行政部门沟通达成一致意见,为未成年被害人民事侵权案件提供法律援助;督促当地政府、村委会利用身处群众身边的便利,对受侵害未成年人及时进行监护干预和救助保护,开启未成年人受侵害线索迅速联动模式。
五、用心量体裁衣,打好家庭保护根基
落实好“督促监护令”制度,根据个案不同情况和监护履职中存在的问题,针对不会管、管不好和不想管三类家长,探索分类制发“督促监护令”,从督促监护内容、文书发送方式、跟踪监督成效等方面进行区分,做到有的放矢,激发和提升家长监护责任意识和监护能力。如在一起盗窃案中,根据8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的家庭环境、亲子关系、个人情况等,因案施策、量体裁衣,制发督促监护令,“对症下药”,助推家庭教育落地生根。
六、拓展保护“半径”,用好“一站式”办案场所
为有效解决被性侵的未成年人在接受民警、检察官、律师等多次、反复询问时,极易对其心理造成“次生伤害”的现实问题。我院联合县公安局建立“一站式”办案场所,建造了心理疏导、医疗检查、询问、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等多功能、多用途、温馨解压的办案区,准许与被害人案件相关的人员集中开展询问了解、法律援助、医疗救助、司法救助等工作,最大范围避免未成年被害人产生“次生伤害”。
七、深化溯源治理,落实强制报告制度
树立树牢“治未病”和“抓前端”治理意识,通过能动履职,追根溯源,深入查找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漏洞,督促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学校、医院、宾馆等场所,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。针对个别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单位未履行报告义务的问题,及时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,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,加强对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及九部委《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(试行)》的组织学习和宣传,确保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。
下一步,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,依法能动履职,对因案陷入困境、因案导致未成年人监护缺失/位等情形,联合多方社会力量,积极开展多元救助,以个案办理延伸参与社会治理,以努力实现“办理一案,治理一片”的目标,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。